兴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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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8/4 11:12:18 |
兴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根据《兴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为做好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兴国大道185号)。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考试报名表1份(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二维码有效期至2020年8月);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以下情形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一般岗位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1份(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2)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设置有本县户籍或生源报考限制的,户籍证明需提供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口本、关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生源证明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岗位设置限兴国籍应征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工资银行流水,必要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以印证; (6)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兴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属证件的提交复印件、属证明的提交证明原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应承担资格审查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在入口处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赣通码”及“14天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赣通码”或“14天行程码”显示为黄、红码的或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近7日内(8月3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 3.考生14天内(7月27日及以后)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情况的,应在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前报告。 4.考生需按规定戴口罩,等候时,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面试费。 4.本次面试,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5.如有疑问请咨询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7-5315118)。
兴国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日 |